新華社合肥7月23日電(記者 徐海濤、劉美子)安徽省國土資源廳原廳長陳良綱涉嫌受賄900餘萬元為多家房地產公司及個人非法牟利一案,23日在安徽宿州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。
      現年52歲的陳良綱,2001年至2013年間歷任安徽省國土資源廳政策法規處處長、辦公室主任、副廳長、淮北市委副書記、省國土資源廳廳長等職務。因涉嫌受賄,於2013年12月經安徽省檢察院指定管轄,由宿州市檢察院立案偵查。
      宿州市檢察院指控:陳良綱於2004年至2013年間,利用職務之便,為安徽華欣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、安徽江南土地復墾整理有限公司、段和平、任啟義等單位和個人在用地計劃安排、土地指標審批、新增耕地項目驗收、土地和礦業權出讓、人事安排等事項上謀取利益,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計人民幣298.1萬元、美元2萬元、購物卡7.5萬元及安徽和平建設投資公司10%股份分紅款296.19萬元、安徽眾泰房地產開發公司10%股本金300萬元。公訴人認為,應以受賄罪追究陳良綱刑事責任。  (原標題:安徽省國土資源廳原廳長涉嫌受賄900餘萬元受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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