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合的關鍵字排名高某常年在外做生意,欠了不少債。他怕萬一以後債權人起訴,自己住的房屋要拿來抵債,就提前把房屋過戶到親戚徐某名下。去年,高某一家竟然收到一紙訴狀,要求他們騰空房屋。原來徐某又將房子轉賣他人。六合法院最終判定,徐某與買房人簽訂的合同有效,高某一家必須遷出。
  為躲債,他將房子過G2000戶給親戚
  高某在六合有一處近140多平米的房子,全家都住在裡面。但2013年上半年的一天,高某突然收到傳票,他被起訴到法院了。起訴他的人叫金某,稱是從徐某處買來的,並已獲得房產證。但高某威剛外接硬碟完全不認識金某,這才意識到大事不妙。
  法庭上,高某陳述,徐某是他家關係很近的親戚。高某常年在外邊做生意,欠了不少債,很擔心債主討債。萬一起訴到法院,法院極有可能拍賣這套房產。高某找徐某商量,徐某給他出了一個好主意,把自己的房屋過戶給他人,就算以後到法院,高某沒有財產可供執行,法院也沒辦法。高某覺得這個主意不錯。但是房子過戶設計裝潢給誰呢?徐某提議過戶給自己侄子小徐。高某考慮到跟徐某關係很好,過戶給他侄子很放心。
  誰知親戚悄悄把房子賣固態硬碟安裝給他人
  2011年2月,高某與徐某到六合公證處公證,授權徐某作為代理人,全權辦理該房屋買賣、交易過戶等手續。簽完委托書第二天,徐某代表高某將房屋以60萬元出售給小徐。
  各項過戶手續都已經辦齊了,高某稱,其實小徐並沒有把60萬元給他,他們一家也照常住在房子里。沒想到的是,一年多後,徐某叔侄將這套房子又以93萬元價格賣給了金某。直到去年初,金某要求他們一家騰空房子,他才知道自己房子早已“改姓”。金某多次要求高家搬出,但一直無果,隨後向六合法院提起訴訟。
  買賣是否成立,雙方各執一詞
  2013年10月,此案開庭審理。庭上,高某稱自己是被徐某騙賣該房屋,自己一分錢沒拿到。而且這是一家人唯一住房,實在沒有別處可搬。而且金某自始至終都沒有上門看過房,連鑰匙都沒有拿到,就放心把93萬給了徐某叔侄,應該不是善意的第三人。他認為,小徐與金某簽訂的買賣合同不成立。
  但金某回應,在買這套房子前,他看到了徐某獲取的委托書,高某賣給小徐的存量房買賣合同,這說明交易是真實合法的。而且小徐手中持有產權證、土地證,說明小徐是合法所有。小徐稱已經將房屋的首付款30萬轉賬給小徐,剩下60萬元為貸款。至於買前都沒看房子,金某解釋,當時徐某稱有人住在裡面,不方便看房。無論是交易行為還是程序,金某認為都是合法的,自己作為購房人理應實際擁有這套房產。
  法院判決 房屋買賣有效,原房主限期搬出
  六合法院審理認為,金某與小徐簽訂南京市存量房買賣合同,向小徐支付93萬元的購房款,並辦理了訴爭房屋的產權登記,取得該房屋的所有權合法有效。高某一家應當將房屋騰空讓出給金某。法院判決,高家應該在判決生效之日起30日內遷出。
  那麼徐某叔侄“空手套白狼”的行為不應該受到法律的制約嗎?六合法院王法官解釋,高某與徐某惡意串通,轉移財產,如果他們的行為真的損害了債主的利益,那這個債主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與這套房屋相關的買賣合同。但在本案中,這個債主並沒有實際存在,也即沒有損害其他債主的利益,他們之間的轉讓是合法有效的。像高某和小徐這種情形的合同,只能靠雙方誠信去維護。如果一方違約,也只能依照買賣合同約定的房屋價款主張。
  儘管高某是咎由自取,但畢竟全家失去了唯一一套住房,他的權益還能通過何種方式得到救濟嗎?王法官解釋,高某聲稱當初把房子作價60萬過戶給小徐時,並沒有實際得到這筆錢,那麼高某可以起訴小徐索要60萬元欠款。通訊員 陸 妍 揚子晚報記者 陳 婧  (原標題:房子過戶為躲債 誰知被悄悄轉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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